内江师范学院工会
关于印发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现将《内江师范学院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内江师范学院工会
2014年6月5日
内江师范学院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全校二级工会工作目标管理,实现目标考核科学化、规范化,确保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圆满完成。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设立服务中心工作、维护职工权益、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工会活动四项指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目标考核坚持“规范合理、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充分发挥目标考核在推动工作创新发展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二级工会的年度工作考核。各二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按时完成,发挥好工会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教职工,构建和谐的积极作用。
二、考核的组织领导
第四条 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在校工会领导下进行,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得100分,考核日常工作由校工会办公室负责。
三、考核内容及时间安排
第五条 根据校工会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工作实际,开展目标考核工作。按照《内江师范学院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自查自评申报表》考核内容撰写自评报告和填写申报表,并于11月30日前报校工会办公室。自评报告须经本单位同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上报。
四、考核办法
第六条 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以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考核主要督查和掌握目标任务完成的进度、质量和效果。日常考核由各项目标任务的相关部门负责,年度考核以《内江师范学院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为依据,以被考核单位年度自查自评报告为基础,采取全面核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并综合考核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第七条 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分值标准见《内江师范学院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自查自评申报表》。
第八条 根据工作完成的质量和效果,由校工会组成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打分。
五、否决条件
第九条 被考核单位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评奖资格:
(一)没有召开教代会(工代会)或教职工大会的;
(二)所属单位、部门没有按照学校校务公开制度规定对本单位、部门应公开事项进行公开的;
(三)挪用或变相挪用工会专项经费的;
(四)工作出现重大失误,对工会工作全局造成重大影响的;
(五)发现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或目标考核中弄虚作假的。
六、考核奖惩
第十条 对二级工会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工会工作创新和突出贡献单位,由校工会给予表彰奖励。根据考核得分情况,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校工会将按照所在工会在岗人数给予奖励。工作不力、考核分数过低的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选资格。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自查自评申报表
(工字【2014】8号)内江师范学院工会关于印发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
内江师范学院二级工会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及自查自评申报表
申报单位: (盖章) 填表时间:年 月 日
目标考核项目、内容 |
满分 |
自评分 |
得分、扣分标准准 |
一、
服
务
中
心
工
作
25
|
1、工会工作列入党政议事日程,参与建设性意见。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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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计划、有记录。 |
2、以师德建设为中心,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推进教风、学风建设。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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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活动、措施、有宣传。 |
3、推进“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开展提升教师职工业务素质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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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努力推动“三育人”活动的开展。重视青年教师工作,针对青年教师开展有特色的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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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做好工会各类先进集体、个人的推荐、宣传工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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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未推荐不得分。 |
6、认真开展工会知识进大学生课堂工作。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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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不得分。 |
7、开展和推进环境整治工作,推进文明校园建设。 |
3 |
|
未开展不得分。 |
8、加强教师职工、学生维稳教育和安全教育,推进和谐校园建设,维护校园稳定。 |
3 |
|
有活动、措施、有宣传。 |
二、
维
护
权
益
30 |
1、按时召开二级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认真听取教师职工意见、建议,认真落实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决议。 |
6 |
|
未按时、按要求召开教代会(教职工大会)的此项不得分。 |
2、推进教代会制度建设,建立教代会及民主管理的有关制度。 |
2 |
|
有教代会制度得2分,无则扣2分。 |
3.二级学院(部、处、馆)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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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不得分。公开无记录扣1分。 |
4、二级工会主席参加二级学院(部、处、馆)务会议。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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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记录。 |
5、认真组织教代表出席学校召开的教代会,协助教代表做好提案工作。 |
3 |
|
根据学校教代会《提案征集审理工作委员会暂行条例》要求:A类1项1分;B类1项0.75分;C类1项0.5分。 |
6、积极参与教师聘任及其他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改革方案的研究和制定。 |
2 |
|
未参与不得分。 |
7、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教职工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 |
2 |
|
未开展不得分。 |
8、在聘用人员中积极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和谐劳动关系。 |
1 |
|
根据开展情况考核。 |
9、开展就业促进活动,做好大学生就业相关工作。 |
2 |
|
根据开展情况考核。 |
10、开展困难帮扶行动,对困难职工进行慰问帮扶。 |
3 |
|
有记录。 |
11、积极开展“金秋助学”送温暖活动。 |
3 |
|
有记录。 |
12、重视女职工工作,积极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活动,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
2 |
|
有记录。 |
三、
自
身
建
设
情
况
18
|
1、职工入会率达100%(农民工入会率达60%)。 |
2 |
|
完成目标任务为满分。 |
2、二级工会委员会民主选举、组织健全、分工明确。二级工会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
2 |
|
按期、按规定换届或选举。 |
3、重视职工之家建设,增强教职工凝聚力。 |
2 |
|
有活动。 |
4、按照二级工会经费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
3 |
|
每年要向会员通报经费使用情况,并接受院工会的审查。 |
5、认真完成校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
2 |
|
未完成或完成不符合要求的每次扣1分。 |
6、及时报送工会工作各种文字材料。 |
2 |
|
不按时上报每次扣0.5分。 |
7、按时参加校工会组织的会议、培训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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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缺席每次扣5分,迟到、早退1次扣0.5分。 |
8、重视和加强工会宣传工作。 |
3 |
|
凡涉及工会(教代会)工作的新闻报道,市级每篇2分;在学校网页上登载的,每篇1分。 |
四、
工
会
活
动
及
奖
励
27 |
1、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如 “三八”节庆祝活动、教师节庆祝活动、运动会等等。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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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组织或未按要求参加,一次扣2分。 |
2、根据本单位部门的情况,自行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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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记录、有材料。 |
3、承办校工会安排的全校性活动。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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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会、文娱晚会等#承办3分/次。 |
4、表彰奖励。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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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获工会系统表彰奖励:1、校级个人1分/次、集体2分/次。2、上级工会组织个人和集体3分/次。 |
5、参加学校竞赛活动获奖。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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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和校工会组织的竞赛活动中获奖,集体项目: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优秀奖2分。个人项目:一等奖(第1名)3分、二等奖(第2名)2分、三等奖(第3名)1分、优秀奖0.5分。教工运动会只计团体总分奖项。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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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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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二级工会主席审核签字 同级党组织负责人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