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银行结算制度,根据会计人员的收付款凭证,复核后办理现金收付或转账收付手续。
2、根据银行现金管理规定,除保留限额内的备用金,大额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严禁“白条”抵库和大额现金留库。
3、及时记账,结出余额,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4、正确使用和办理各种银行结算凭证,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远期支票。月末及时与银行对账,对未达账项,要及时查询,按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保管好现金、支票,确保安全无缺。
6、协助会计做好往来款项的清理,经常检查账目,对有往来账项的有关人员及时催报结算。
二〇〇八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