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制定我校工会经费审查制度:
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会经审委)依据国家的政策和财经法规以及工会有关规章制度,独立对学校工会经费预算、预算执行情况、经费决算等进行审计。
二、工会经审委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领导,并向其汇报工作。
三、工会经费预算审查包括预算收入、预算支出、结余等,主要对预算的真实、合理、合法性进行审查。在每年初召开工会经审委会议,对工会预算中不合理部分提出调整意见,并责成其进行修订。
四、每年暑假,工会经审委对校工会经费半年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经审委会议上公布。
五、每一决算年度后,工会经审委须对工会经费支出情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执行财务制度情况等进行审计,作出书面审计报告并向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校工会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应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送工会经审委。
内江师范学院工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