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加强对加班、值班的管理,经学校同意,特通知如下:
1、增加申报程序。各单位在安排加班、值班之前,须填写《内江师范学院加班、值班申请表》,申请表在人事处网站下载,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加班、值班。(紧急事件可在事后补填申报表)
2、重申范围界定。各单位在安排加班、值班时,要严格遵守《内江师范学院值班和加班费管理规定(修订)》(内师院发[2017]40号)文件中对加班与值班的界定。
3、重申公示程序。严格遵守《内江师范学院值班和加班费管理规定(修订)》(内师院发[2017]40号)文件“各单位应将每月教职工值班和加班情况进行公示”的规定,每月在单位内部定期进行加班、值班费发放情况的公示,人事处抽查。
附件:
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加班、值班审批表.doc
内江师范学院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