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试行)》(〔2019〕62号)文件规定,经项目负责人申请,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审核并组织专家组考察、论证,同意将成都市新安建筑有限公司与内江师范学院签订的“成都市新安建筑有限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总经费为人民币10万元)部分业务外包,其外包业务承包方为内江市中区未来全景设计策划工作室。
内江师范学院与内江市中区未来全景设计策划工作室拟定了《横向项目业务外包合同》,合同主要就“企业文化制作与安装服务”由承包方完成,合同明确了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合同金额等,该横向项目业务外包合同经费为人民币5万元。
承包方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内江市中区未来全景设计策划工作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11002MA63T71A6X
联系电话:0832-2023454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校监察处和科技与学科建设处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纪委办、监察处电话:0832-2341639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电话:0832-2340943,2340245
特此公示
内江师范学院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