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体现广大党员支持疫情防控斗争的强烈愿望,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省委、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组织党员自愿捐款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各党总(直属党支部)支要做好组织党员自愿捐款工作。要尊重党员意愿,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不提硬性要求,不搞强迫命令,不得采取从工资等收入中统一扣缴的做法。前期党员已自愿捐款给内江市红十字会的,可不再捐款,同时已计入学校党员捐款总数并报送至内江市委组织部。
二、捐款方式
根据实际情况,党员可交纳现金,或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网上交纳,一般不采用聚集方式集中交纳。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安排专人认真做好党员捐款接收、登记工作,并于3月6日前将捐款及登记表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党员自愿捐款统一上缴市委组织部。
捐款收据由市委组织部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报送的捐款统一开具。
党委组织部联系人:付雪兵,2340538,13696067417
专此通知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