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四川省模范退役军人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开展了四川省模范退役军人推选工作,经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学校人事处会同党委组织部、纪委、宣传部及工会等部门商议,校长办公会研究,学校党委常委会审核同意,经公示无异议,拟推荐我校后勤处窦洪才同志作为四川省模范退役军人候选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校纪委和人事处(电话:2341639,2342066,2342197)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特此公示
内江师范学院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