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按照川人社办发﹝2017﹞71号文件精神,已按新政策兑现退休待遇的市财政退休“中人”,符合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的,经申报可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加发。
根据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市本级退休“中人”一次性加发待遇审核相关要求,现将部分市财政退休“中人”中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1月4日至11月10日)。若有异议,请致电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社保科,联系电话:2341722。
20211104112612531.xls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