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关于评选表彰2008-2010年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川教函〔2011〕123号)文件精神,我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由学生处、组织部、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政法与历史学院院长为成员的学校评审小组。经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审核推荐,学生处领导会同相关科室初审,提交学校评审小组讨论、以票决方式推荐,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定:拟推荐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法与历史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为四川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王莉、王征、吴贤俊、秦国杨等4位同志为四川省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吴志晓同志为四川省高校优秀辅导员。
对以上推荐对象有何意见,请于5日内以电话、书面或面谈等形式向校学生处反映。
联系电话:2343031 2343002
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