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党委《关于校内竞争性选拔副处级领导干部的通知》确定的工作程序,在干部公开竞聘演讲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黄长元同志为后勤处副处长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确定陈海珍、王梓仲两名同志为音乐学院副院长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现予预告:
黄长元,男,汉族,四川内江人,1966年4月出生,本科,中共党员,2008年9月至今任正科级干部,现任后勤处办公室主任,拟作为后勤处副处长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陈海珍,女,汉族,四川内江人,1971年1月出生,本科,教授,音乐学院教师,拟作为音乐学院副院长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王梓仲,男,汉族,四川宜宾人,1980年12月出生,本科,学士,副教授,中共党员,现任团委艺术教育中心主任,拟作为音乐学院副院长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对以上考察对象有何意见,请于5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学校纪委(2341639)、党委组织部(2340190)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学校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