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师人字〔2011〕23号)和《内江师范学院关于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人员遴选结果的通知》(内师人字〔2011〕42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经本人申报,各二级学院(部)审核,学校科技处对科研成果进行了审核、人事处对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核。学校成立了由分管校领导牵头,监审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处等有关部门有关人员、部分二级学院院长和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了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聘期考核小组,严格按照考核程序对入选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人员进行了聘期考核。经学校聘期考核小组考核形成了初步考核结果,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现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对入选第四批“重点人才工程”人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一、考核合格人员名单
1、第二层次9人:
王 碧 吴开腾 陈理宣 蔡达锋 刘益和 齐泽民 李益彬 雷光东
李先敏
2、第三层次12人:
周天梅 胡玲 黄作喜 朱明勋 刘玉琼 龚彬 赵思林 谢碧文 陈文年 谢贤健 钟素花 张文
3、第四层次28人:
翟好英 牟廉明 龚小兵 方飞 陈海珍 何佳 刘熠 张莉 慕彦瑾
李俭莉 廖立敏 李厚琼 于军民 冯利华 曾德强 覃燕梅 潘超
石勇国 沈王庆 李仰锐 肖平容 胡静 周宇清 张良平 颜下里
林海亮 齐小刚 陈景元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考核小组办公室(监审处:2341639;科技处:2340245;人事处:2342197)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特此公示。
内江师范学院
201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