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审计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四川省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审发〔2015〕58号)及四川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职改办〔2015〕18号)和《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5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内师人字〔2015〕21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曹宇同志个人业绩等材料公示如下:
曹宇,男,中国共产党党员,审计科科长,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已具有审计师资格。2014年参加全国高级审计师资格考试且达到国家合格标准。2005年参编教材《会计学》(内蒙古大学出版社),本人完成第三章第二、三、四节,第五章,约8万字。2010年10月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上发表“新会计准则与企业盈余管理探索”;2011年3月在《经济视角》上发表“内部控制审计理论研究”,2011年11月在《内江师范学院学报》上发表“风险导向下的高校内部经济责任审计”,2011年6月在《新财经》上发表“信息技术对审计理论的影响”,共发表论文7篇(包括第二作者)。近5年来连续五年年度考核结论为“称职”。拟申报评审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职务。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书面形式向学校纪委、监审处或人事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超过公示期以及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电话:2341639(纪委监审处)
2342066(人事处))
特此公示
内江师范学院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