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四川省优秀教师 教育工作者 先进集体推荐名额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5〕43号)精神,我校开展了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工作。经6月23日校长办公会讨论、审议,拟推荐吴开腾参加省级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的推荐人选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校纪委、监审处提出(电话:2341639,2341900)。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
附件1——推荐四川省2015年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主要事迹.doc
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四川省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 先进集体推荐名额的通知.pdf
内江师范学院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