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6〕34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278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学校专家组成员审核,学校研究同意,以下人员作为首2016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评选拟推荐人选。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人事处(电话2342197)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doc
内江师范学院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