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内江市人才发展“三百计划”实施办法》(内组发〔2015〕10号)和《关于实施内江市创新型企业家培养计划的工作方案》(内组办〔2015〕23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学校专家组成员审核,学校研究同意,以下人员作为首批内江市人才发展“三百计划”评选拟推荐人选。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人事处(电话2342197)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表1.内江师范学院2016年内江市人才发展“三百计划”(个人)评选拟推荐人选名单
表2.内江师范学院2016年内江市人才发展“三百计划”(团队)评选拟推荐名单
(表1) 内江师范学院2016年内江市人才发展“三百计划”(个人)评选拟推荐人选名单.xls
(表2)内江师范学院2016年内江市人才发展“三百计划”(团队)评选拟推荐人选名单.xls
内江师范学院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