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准备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6〕27号)文件精神,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报送第九届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有关材料的通知》(高函〔2016〕10号)文件要求,经专家评审,拟向省教厅推荐上报:创新训练计划项目论文《纤维素酶—超声波辅助提取泡姜姜辣素的研究》;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便利健身连锁”;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猴头菇高产栽培模式及其菌糠的综合利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评审推荐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教务处提出(联系人:张涛,电话:2340234)。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特此公示
内江师范学院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