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10月31日至11月28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我校进行了专项巡视。12月15日,巡视组向学校反馈了巡视意见,并提出了整改落实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切实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明确巡视整改指导思想,确保巡视整改正确的政治方向。
学校党委坚决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新形势下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洁建设的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党章党规党纪尺子,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折不扣完成好巡视整改任务,以扎实的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学校治理体系完善与治理能力提升,大力营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校园政治生态,进一步激发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扎实推进学校向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发展,不断提升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努力把学校办成党和人民满意的大学。
(二)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多次召开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党委常委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校长办公会等,专题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审议《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省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党委书记在巡视整改中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报告》、《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等文件。学校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谢峰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张志远、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史仕新任副组长,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党办、组织部、纪委监察处、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督查整改事项、评估整改效果、审议整改报告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十三个专项工作组,按照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负责整改落实的各项日常工作。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整改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强化巡视整改责任落实,从严从实推进巡视整改工作。
学校党委认真研究巡视反馈意见,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梳理分析、逐项细化任务,提出整改具体措施,形成《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省委第三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明确了巡视整改的指导思想和方向重点,将巡视反馈意见分解细化为4个方面、13大类、18个事项,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牵头校领导和责任单位,明确了整改时限和目标要求,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责任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和任务分工,确定专人负责,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每个问题、每个事项都整改落实到位。
在集中整改期间,党委书记谢峰同志先后主持召开党委常委会、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等会议12次,专门听取整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专题研究解决整改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建立了每周一校领导碰头会定期汇总整改情况、研究部署跟进措施的工作机制。全体校领导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坚持亲自谋划、直接推动,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认真抓好职责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召开工作例会,对照整改方案和工作台账,逐条督促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确保整改任务按时完成、取得实效。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自觉把本单位“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落实好相关的整改任务,同时积极配合做好巡视组移交的信访函件和问题线索的调查核实工作,形成了全校上下联动、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巡视整改工作格局。
(四)强化巡视整改执行力,推动巡视整改取得扎实成效。
在集中整改期间,学校党委将巡视整改当作学校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各党总支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层干部大会、党组织述职述廉大会等层层传导整改压力,落实整改任务,强化巡视整改执行力,促进巡视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截至目前,在18项整改事项中,计划3月底前完成的14项已经全部完成,计划本学期完成的4项均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并将持续推进。在整改过程中,已废止规章制度5个,修订规章制度8个,新制定规章制度26个,同时,还有19个规章制度正在抓紧进行修订和新订。
严肃执纪问责。处理相关责任人14人,其中纪律处分1人,诫勉谈话7人,通报批评6人,并对45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及早防范廉洁风险。按期完成了23件信访函件和问题线索的核查处理,对反映属实的8个问题进行了及时解决,对3人进行了函询,对7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及时清退节能奖、国培管理劳务费、劳务报酬及工作奖励等各类违规发放费用,全部收归学校财务。
通过巡视整改,学校党委“四个意识”更加牢固,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强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的能力与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纪律与规矩意识得到显著提高,风清气正、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校园政治生态进一步形成;学校内控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更加完善,管理制度化、流程化、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通过切实解决制约学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广大师生最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全校师生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得到进一步发挥,学校“十三五”建设取得良好开局。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推动“两个责任”落实落细。
1.针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清醒认识主体责任履行不实问题,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识和自觉。从严从实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委常委会和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深入查找和剖析学校党委自身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明确巡视整改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画出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推进整改的路径、机制与方法。及时完善细化了学校党委、党委书记和党委常委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党建工作主体责任。2017年1月初,学校党委对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班子成员“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任务要求,建立了职责清晰、上下贯通的责任体系。
二是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解决一些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的问题。学校党委组织班子成员进一步深入学习了“三条例两准则”以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等党规党纪。在校处级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组织校处级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和个人思想、作风及工作实际,主动认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全校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和廉洁从政意识。主要领导带头并督促班子成员对之前领取的绩效工资外的劳务报酬进行了清退,并分别牵头对现有劳务报酬和工作奖励发放的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切实规范其它绩效津贴的发放类型、发放标准、发放程序和发放管理职责。
三是完善从严管党治党的规章制度,构建落实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组织修订《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分工安排。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进行分解细化,明晰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优化各级党组织及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评办法,强化责任压力,着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真抓真管、严抓严管。加大对党内有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落实党委常委“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和讲党课制度,校领导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按照履行主体责任的要求,将原来由纪委承担的一些工作如组织召开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大会、组织领导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洁自律承诺书等,由党办组织开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组织履职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制度,学校党委和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分别向党委全委会和学校党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进一步落实党委常委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专门听取纪委工作报告和专题研究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制度,切实加强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四是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切实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针对专项巡视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和低价出租国有资产等,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进一步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以制定规则、标准、程序、规范为重点,完善制度建设,更好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党风廉政录像,综合运用正面教育和警示教育手段,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红线”和“底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2.针对“监督责任履行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落实纪委监督执纪运行机制,着力构建监督责任履行的制度保障。制定出台《内江师范学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党总支、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和教职员工进行教育、管理、提醒和监督的责任;实化纪检工作人员监督责任与职能,保障行使监督权;通过加强纪律教育、健全谈话制度、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等,切实把压力传递到基层,把纪律落实到党员。组织修订《内江师范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评体系,对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更为客观真实的评价,同时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川纪发〔2015〕7号),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是加快纪委工作“三转”,着力促进监督责任履行能聚焦主业。学校党委明确纪委书记只负责分管纪律检查、监察和信访工作,不再参与学校其他党政事务,保证精力聚焦主责主业。按照落实“三转”的要求,对学校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认真清理,退出与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关系不大的议事协调机构7个。在进一步配齐配强纪检工作干部的同时,采取外派纪检干部参加业务学习、选派纪检干部参与上级纪检部门办案等多种措施,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廉洁风险防控,着力推进监督责任履行做到有的放矢。加强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财务管理、后勤管理、招生录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监管和风险防控,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梳理排查廉洁风险点,针对问题从岗位设置、制度规定、工作程序等方面入手,建立起完善的廉洁风险防控制度机制。
四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切实体现监督责任履行取得成效。进一步加强信访件的查办力度,对巡视组转交和近期获取的20余件信访问题线索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并按规定进行了处理和了结;进一步加强了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滥发奖金工资补贴等问题的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治;切实贯彻执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违纪违规行为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增强压力传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在整改期间,对14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纪律处理,对45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五是深刻反思,严格自律,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工作队伍。学校党委和纪委对相关干部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成全部清退了违规领取的国培计划工作奖励、节能工作奖励、讲党风廉政课课时费等经费。纪委、监察处多次进行警示反思,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加强对纪检干部队伍作风纪律建设,明确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纪检干部模范遵守党风廉洁建设的各项规定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3.针对“制定制度有违反政策法规的情况”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果断废止相关文件,着力堵塞漏洞。严格遵守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重新出台《内江师范学院修缮工程暂行管理办法》(内师院发〔2017〕5号),对单项或批量修缮工程控制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项目实行政府采购;对单项或批量修缮工程控制价在20万元至50万元的项目报学校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公开招标;对单项修缮工程控制价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从入围施工单位库中按相关要求确定施工单位。此外还明确规定:修缮工程必须经过立项审批、招标、投标、签订合同、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审计等规定程序,否则学校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修缮工程费用,并追究管理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016年4月出台的《内江师范学院招标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16〕51号),已取消了原内师院发〔2014〕148号文件中“政府投资的施工、勘察、设计、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项目,3000万元人民币以下,进行比选”的条款,对校内各种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招标的范围、方式、限额及程序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使之更为规范。
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清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根据巡视反馈意见,对学校先前出台的其它各种制度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纠正违反政策法规的制度文件;对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和发展变化而有新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集中整改期间废止制度5个,修订制度8个,新制定出台制度27个,还有19项制度正在修订和制定中,这些制度文件除涉及后勤和招投标工作方面外,还包括人才队伍建设、计划财务、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通过制度的清理完善,杜绝了学校现有文件制度与上级政策法规不相吻合的情况。
三是提升干部素质,确保制度制定合规合法。学校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一步树立依法依规治校的意识,加强对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法规的学习了解,提升政策水平;同时,在今后制定制度文件时,注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把关,切实避免出现类似情况。
(二)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和综合施策,切实推进党风廉洁建设。
4.针对“领导干部以权谋私问题较普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干部廉洁教育,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学校召开党委常委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层以上干部大会、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党建与述职述廉大会,加强党性教育,增强干部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严格落实廉政约谈提醒制度,对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廉洁问题进行严肃的批评与教育,特别是在中干会上点名严肃地批评了10个重点管理部门和8个二级学院后,党委书记谢峰和校长张志远分别对10个重点职能部门和18个二级学院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问题比较突出的部门及二级学院的7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二是学校全面清理绩效工资外劳务报酬。学校领导带头对违规领取的绩效工资外的劳务报酬进行了清退,同时由各位校领导牵头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干部职工进行清退。目前清退费用全部收归学校财务。
三是规范厅级人员医疗待遇。将厅级人员应享受的门诊医疗待遇,改由学校交费到内江市医保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及使用,杜绝将门诊医疗费直接发放。
四是严格约束各级干部违规领取劳务费。督促学校各级领导及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绩效工资分配及各种专项经费开支使用相关管理规定的学习研究,严格约束校领导及各级干部履行正常职责后领取劳务费,杜绝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现象。同时,学校强化绩效津贴发放管理职责,进一步严格绩效津贴预算、发放审批管理。
5.针对“工程建设领域问题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肃责任追究,深入整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学校对相关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全覆盖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对他们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责令他们进行深刻反思并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坚决纠正工程建设领域存在问题,特别是坚决纠正违规指定工程施工方、拆分工程项目规避招投标、随意实施修缮、改造工程和增加工程量、部分工程关键性资料缺失等问题。
二是及时完善工程建设制度文件,着力规范工程建设招标管理。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重新修订出台了《内江师范学院修缮工程暂行管理办法》(内师院发〔2017〕5号)和《内江师范学院招标管理办法》(内师院发〔2016〕51号)两个文件,对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及工程量变更作了规范要求。修缮工程立项审批严格按照概算金额实行逐级审批,并严格按招投标管理办法进行招标。同时成立学校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做好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工作,坚决杜绝委托施工、校内邀标或直接指定施工方的现象发生。
三是建立修缮工程入围施工单位库,杜绝违规指定修缮工程施工方问题。学校根据新修订的两个办法,已在寒假期间建立了由32家公司组成的修缮工程入围施工单位库,并建立进出管理机制。对控制价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在监察处的监督下从入围施工单位库中随机抽取1家作为施工单位,工程量按实结算;对控制价在5—20万元的项目实行邀请招标,在监察处的监督下从入围施工单位库中随机抽取至少3家作为邀请投标的施工单位进行招标,根据招标结果确定施工单位,坚决防止指定施工单位情况发生,有效避免了修缮工程领域的廉洁风险。
四是不断完善工程建设管理机制,切实加强项目综合管理。学校建立了后勤基建部门与财务部门、使用单位的协调会商机制,准确掌握设计需求,提高预算精准度,减少洽商变更;修订了基本建设工程管理、监督及招投标工作流程,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工程监管,建立了定期汇报工程执行情况的工作机制;学校启动了修缮工程建设改造项目工作规划,形成了项目库;责成工程管理部门主动谋划工作,提前做好项目规划设计,杜绝施工企业参与方案和预算编制,防止拆分工程项目、随意实施修缮、改造工程和增加工程量的现象发生。不断强化施工现场监管机制,落实各方责任,严把质量关、安全关,控制现场工程变更和工程总投资,坚决防止出现超概算、违规转包和大幅增加合同总价等现象。
五是加强工程项目预决算管理和跟踪审计,严格执行财经纪律。针对学校在申报和使用国有资金上未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未经过报批就使用大型修缮资金购置树木的问题,学校责令责任部门深刻反思和检讨,并将此事作为典型事例,警钟长鸣。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学校严格执行各项财经制度,切实加强工程项目预决算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监督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学校制定出台了《内江师范学院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内师院发〔2016〕133号),对修缮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工程预算、设计变更、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各阶段的业务活动进行审核监督,加强对工程项目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项目支出,提高工程效益,杜绝廉洁风险。
六是对相应岗位进行职责明晰和人员调整,强化责任部门内部权力制衡与内部监督控制。学校已于2016年5月对后勤处负责人进行了轮岗交流。为推进巡视问题整改,学校于2017年1月对后勤处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及处级领导干部的分工进行了调整,对后勤处各科室负责人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轮岗交流。
七是增强档案资料意识,切实加强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案工作。针对后勤处资料管理不善,部分工程关键性资料缺失的问题,学校决定对后勤处相关科室负责人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并责令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开检讨。同时责令后勤处立即采取措施对丢失的材料进行抢救性弥补,确实不能恢复的要写出说明,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学校责令责任部门强化工程资料档案归档意识,切实做好工程项目资料的全面收集、规范整理、完整归案工作;学校要求全校各部门、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深刻吸取经验教训,强化档案意识,规范档案管理,及时准确完成档案归档工作,并注重档案资料的备份和保存,充分发挥档案的综合效益。
6.针对“物业、保安和大宗物资采购违规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增强规则意识,切实担当采购管理责任。学校对后勤处、保卫处、国资处、学生处、教务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责令他们进行深刻反思并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坚决纠正物业、保安和大宗物资采购违规问题严重的问题。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招标办工作人员加强对招标采购方面文件制度的学习培训,切实促进相关部门增强规则意识,明确规范要求,确保在今后的采购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规定执行。
二是认真开展采购招投标专项检查,及时纠正采购中的不规范行为。在全校开展采购招投标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该招标不招标”“该公开不公开”等情况,检查采购操作过程中方案制定及决策、签约、实施等环节是否合规,确保管理制度覆盖采购全流程环节。针对2014年招标采购新生床上用品后与原商家违规续签2015-2017年合同的问题,经与商家协商终止了该合同,2017年重新进行招标采购。针对保安服务违规签订跨年度合同的问题,学校正积极与中信保安公司协商,争取妥善解决。加强教材采购流程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坚决堵住教材采购中的漏洞。对采购中存在分期付款时资料不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在2016年12月支付秋季教材款时,已严格按要求附上了完整的合同、书单、数量、折扣率及学生领用情况表等附件材料,今后将严格按此规范操作。
三是加强招标采购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招标采购工作机制。学校新制定出台了《内江师范学院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内师院发〔2016〕150号)、《内江师范学院校内自行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内师院发〔2016〕151号)等6个采购管理制度,确保校内工程、货物及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学校成立了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招标采购工作实施统一领导和管理,下设招标工作办公室和招标监督工作办公室,前者挂靠国资处,负责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后者挂靠监察处,负责对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聘请法律顾问,严格执行采购合同审核把关制度,确保合同合法规范;加强对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风险排查,为防止和避免采购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筑起了法律防线。
四是严格采购招标程序,实施阳光采购。严格按照招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实施细则和重大采购项目评估论证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确保采购合同不留“后门”,在阳光下运行。强化大宗物资采购项目论证审批环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施采购,切实加强采购项目活动的全过程监管,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禁擅自向利益相关方采购物资,堵住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漏洞。
7.针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理顺财务管理体制,改革财务预算办法,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积极推行资金绩效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执行进度。积极开展有关财经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清理和纠正违规使用专项资金问题。
二是修订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和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学校制定出台了《内江师范学院财务管理办法》(内师院发〔2016〕114号)、《内江师范学院预算管理办法》(内师院发〔2016〕115号)等财务管理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同时,重新修订各类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类专项经费开支使用的范围、标准和对象,严禁占用学校财政经费,务必做到“单独建帐、专款专用、合理使用”。
三是对国培计划经费的发放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已将原先发放给行政部门领导及工作人员的国培计划工作奖励全部清退收回,已将承担国培任务的8个二级学院超额违规发放的专家费等劳动报酬清退收归学校财务。
四是修订完善国培经费管理使用相关制度。学校已停止执行《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国培计划”(2015)项目经费管理与使用办法的通知》(内师院发〔2015〕122号),正研究制定《内江师范学院“国培计划”项目经费使用指导意见》(暂名),进一步明确经费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和实施要求,严格执行预算和决算管理,严格执行报账审批流程,提供完整清单,确保国培经费管理规范有序。
五是加强各类专项经费开支的审核监督。制定出台了《内江师范学院财务收支审计实施办法》(内师院发〔2016〕132号),将国培经费及“三公经费”、科研经费等专项经费纳入常规审计范围,开展定期不定期的审计,强化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增强专项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绩效性,切实避免出现不合理发放、不规范报销等问题。
8.针对“后勤监管失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深化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后勤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突出后勤处保障性职能,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相关政策,按工作内容、业务性质、资源分布、联系程度等对后勤全部工作职能进行科学分类,理顺关系,修订和明确后勤处的工作职责和各科室工作职责,对部门内处级干部分工进行调整,对科级干部、敏感岗位和重点岗位的普通职工进行了轮岗交流。同时加强后勤服务监管,努力提升后勤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后勤服务、采购工作权力清单和责任追究机制。针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积极修订《内江师范学院饮食服务中心目标管理方案》《内江师范学院公有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内江师范学院商业用房管理办法》等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后勤服务与采购中的人、财、物及所属实体的监管制度,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后勤服务和采购中违纪违规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追究,其中纪律处分1人,对原后勤处4名班子成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并责成后勤处班子成员对全体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确保不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
三是加强对后勤处大宗物资采购的管理。成立了以分管后勤工作校领导为组长,后勤处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相关人员构成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大宗物资采购工作的审核监管。制定《内江师范学院后勤处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流程,实行“采、用”分离。规范食堂大宗物品采购行为,严格按照《内江师范学院招标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16〕51号)的相关规定,从2016年开始不再进行校内招标,由学校招标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由第三方招标平台进行公开招标,规避了廉洁风险。
四是加强财务监管,纠正坐收坐支行为。学校严格按照巡视要求和相关财务法规,对后勤财务进行了全面清理,切实发挥委派会计的监管作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财务行为,彻底解决坐收坐支问题。针对学生饭卡充费时收取现金坐收坐支的问题,学校研究决定核销后勤处原有账户,今后学生饭卡充费一律停止收取现金,全部使用圈存机进行充值。学校监察处、计财处、审计处等部门通过招标监督、财务检查、专项审计等方式加强对后勤处经济活动的监督监管,防止出现违规行为。
五是加强财务监管,纠正坐收坐支行为杜绝白条报销现金结算现象。学校对后勤处相关领导及委派会计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责成后勤处规范蔬菜采购流程,切实解决蔬菜采购票据所带来的问题;明确要求后勤财务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并从2016年12月16日开始停止了现金结算,全部改由银行转账结算,彻底杜绝白条报销和现金购货行为。
六是对严肃整改低价出租国有资产和出租国有资产收益不上缴财政的问题进行严肃整改。针对低价出租国有资产问题,学校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从根本上解决“崇文阁”租金过低的问题;假期值班食堂交临聘人员经营问题,已从2016年寒假开始按正常模式经营。针对后勤处出租的11间商铺,没有按规定上缴的问题,学校已于2016年10月开始由计财处统一收取租金,将后勤处代收的2013年至2016年6月所有租金收回学校财务,并于12月29日按规定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专户。
(三)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落地生根。
9.针对“巧立名目滥发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和改进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学校党委和纪委对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责成在全处干部职工大会进行深入公开检讨。组织全校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和《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进一步加强对财务管理、绩效工资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的学习,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相关规定的自觉性,在思想上树立起纪律意识、廉政意识、大局意识。
二是全面开展违规发放补贴和劳务费问题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学校立即停止执行《内江师范学院校内有关劳务报酬及工作奖励经费管理的意见》(内师院发〔2014〕83号),对各部门劳务报酬及工作奖励发放进行清理规范。及时取消了继续教育收入超定额工作奖励和艺术招生工作奖励及普通招生超计划奖励的发放;教务处在已有经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出台了国家教育考试、等级考试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对考试劳务费的发放进行了规范。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着力形成长效机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学校在规范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又陆续修订完善了《内江师范学院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内师院发〔2016〕121号)等系列管理制度,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充分运用专项督查、专项审计和财务检查等手段加强对劳务报酬和工作奖励发放的监督监管,建立健全补贴和劳务费发放权力清单,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遏制随意发放及擅自扩大领取范围和标准等不规范行为。
10.针对“公款吃喝游玩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清退违规报销费用。针对巡视反馈的公款吃喝游玩问题,学校认真核查后,责令后勤处退回了两次聚餐及以保健中心票据报销的费用共计4054元,并要求当事人作出深刻检讨。要求学报编辑部相关当事人补齐了2014年参加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组织的“出版编辑规范标准与实务培训”的会议通知,并对实际应报销费用进行了核实,收回了多报销的2783元费用。对组织部相关人员于2014年3月报销由内江民乐旅行社出具的6张共计3120元发票的问题。经查,系我校6位处科级干部参加由内江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年轻干部递进培训班”外出学习考察所支付的费用,按要求应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报销。目前,内江市委组织部和内江市委党校已联合出具了情况说明。
二是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学校对后勤处、学报编辑部等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后勤处公款吃喝的责任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原后勤处4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对学报编辑部参与公款游玩的当事人予以全校通报批评,在全校各级领导干部和教职工中形成了警示作用。
三是加强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督查,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学校纪检、财务、审计等部门按照《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对公款聚餐、旅游、发放礼品问题进行专项排查,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差旅费报销的范围、标准和程序,切实加强对公款吃喝游玩等违规行为的监督制约。同时,要求各单位配备兼职财务秘书,并组织开展财经制度专题培训,不断规范各单位报账行为。严格开展发票真伪查验和真实性审查,确保发票符合规范、真实有效。
(四)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切实选好用好干部。
11.对“存在选人用人违规行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要求重新修订文件。针对学校2016年3月制发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内师委发〔2016〕17号),在任职资格中违规设置年龄限制和自行设定处、科级干部选任条件的问题,学校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委有关文件规定,重新制定出台《内江师范学院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修订稿)》,取消自行设置的提任处、科级干部分别不超过55、50岁的年龄限制;严格按要求设定处、科级干部的选任条件,取消具有博士学位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分别具有提任副处级和正科级领导职务资格的规定,不因学校干部队伍学历职称较低的状况而放宽任职条件。同时,对干部选拔任用动议方案、个别谈话、专项测评以及事项核查及廉政鉴定等环节进行重点规范。
二是针对问题逐项整改。针对执行干部选任标准和程序不严格,存在违规破格提拔干部和点名推荐干部、部分干部选任程序不完整等现象的问题,学校严格按相关要求逐项进行整改:①凡涉及破格提拔处科级干部时,严格掌握条件,严格按程序向省委组织部报批,杜绝此类情况发生。2013年5月后,我校再没有发生过放宽任职年限提拔处级干部的情况。②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考察的程序规定,补齐过去干部考察中所缺失环节的材料,目前已补齐2016年以来选任的9名处级和1名科级干部的个别谈话推荐和民主测评等环节材料,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③切实纠正点名推荐选拔干部的不合规行为。从2016年开始我校新选任的处级干部全部采取了个别谈话推荐的方式,2012年至2015年11个处级领导干部在民主推荐时违规点名推荐的情况未再发生。
12.对“干部选任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回避”制度。相关当事人已从原岗位调离,今后将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二是按规定补充完善相关档案材料。按干部提拔任用程序档案规范要求,正在抓紧补充2012年至2014年新选任的11名干部的党风廉洁意见、2012年至2015年新选任的9名干部的任前公示结果报告以及2015年新选任的7名干部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审理意见表》。
三是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责任清单和记实制度,执行干部推荐责任制、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同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广泛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制度等。
13.对“部分关键岗位违规使用编外人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川办发关于“编外人员不得在人事、财务、涉密等关键岗位工作”的规定,已经将相关人员调整到其他非关键岗位工作。同时,吸取经验教训,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五)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函件及问题线索的调查处理情况。
自巡视工作开展以来,学校党委共收到省委第三巡视组交办的信访函件14件及校管干部问题线索6件,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召开信访举报件核查工作动员会,并从纪委监察处、组织部、审计处抽调人员组成三个调查组,就信访函件和问题线索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各调查组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采取个别谈话、查阅相关文件、调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全部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报经党委审核。学校根据核查情况,对反映属实的6个问题进行了及时解决,对3名同志进行了函询,对5名同志进行了谈话提醒。
三、从严落实“两个责任”,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整改工作需要常抓不懈,学校将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从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制度建设、监督手段等方面继续深化整改落实,把整改成果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落实落细“两个责任”上,体现到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地方性应用型高水平大学上。
(一)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新任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责任完成好巡视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检查核查,防止问题反弹;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任务,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对涉及时间较长、需要逐步解决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适时开展“回头看”,久久为功、驰而不息,切实把巡视成果转化为推动学校转型跨越的动力。
(二)坚决把“两个责任”压紧压实。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真正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做到既挂帅又出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在领导班子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中充分发挥作用,在分管范围内发挥主要责任人作用和表率作用。全力支持校纪委深化“三转”,履行监督责任,突出主业、聚焦中心,把精力集中在监督好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上、集中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上、集中在对主责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的“再监督”上,加大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力度。
(三)坚决推动问责追责常态化。深刻把握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四个方面的关系,精准运用“四种形态”,面向全体党员,盯紧“关键少数”,既惩前毖后,毫不手软拔掉烂树;也治病救人,扶正歪树、治好病树。抓实抓长,促进党内关系正常化,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抓早抓小,发现苗头性问题当头棒喝、及时处理,防止“小疾”演变成“大病”。校党委将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办学环境。
(四)坚决扎牢规章制度的“笼子”。优化内部治理结构,以大学章程为统领,放大规章制度废改立的成效,着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民主决策、干部选拔任用、学校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完善以全局战略制度、基础主干制度、配套运行制度、实践急需制度为核心的“四位一体”制度体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把制度“笼子”扎紧、扎密、扎牢,加快建立起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推进校务公开、开门办学,坚持工作流程和办事流程公开透明,自觉接受师生监督。继续开展重点部门廉政风险排查,明确核心风险点和风险防控点,提醒相关负责人严格按照制度做好风险防控,出现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五)坚决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发展动力。整改落实既是解决问题、改进提高的过程,也是凝聚共识、推动发展的过程。继续把整改落实与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通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强化崇规意识、守规意识、执规意识;严格“按规则、按程序、按制度”办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保证后续整改取得实效。继续把整改落实与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全面深化校内综合改革,推动实施“十三五”发展规划,倒逼完成年度各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好学校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真正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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