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四川省第六届普通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川教[2017]6号),学校开展了省级教学成果的推荐评选工作。经内江师范学院第六届学术委员会第17次会议评审和教学研究与指导专门委员会答辩通过,拟推荐“‘文、理、艺、科、教’综合应用型小学教师培养改革的实践研究”(成果完成人:龙海霞、苟远萍、林海亮、顾建德、刘秦、张礼强)参加第六届普通教育四川省教学成果奖评选。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公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提出(联系人:张红扬,电话:2340943)。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特此公示。
内江师范学院
2017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