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内江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局关于妥善处理市级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机社险[2016]24号)文件规定,我校原内江教育学院、艺体师范学校以在职人员身份参加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将清算给本人(注:个人账户本金已于2016年3月经本人签字确认)。应清退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含利息)在2016年—2018年期间分三次予以清退,其中2016年6月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总额的50%,2017年6月和2018年6月分两次各支付个人账户储存额的25%。
日前,内江市机保局已将2018年的清退款划转至学校,学校将于近日发放至有关教职工工资卡上,请各单位通知有关教职工注意查收。本次清退为个人账户储存额的最后一次清退。
特此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