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与经开区共同设立的协同创新合作专项基金引导作用,激励学校教职工围绕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现将《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内江师范学院协同创新合作专项资金设立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开办发[2018]42号)转发给大家,请各单位积极组织实施。
附件--内开办发【2018】42号文件.pdf
校地合作处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