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天府万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川人才办〔2018〕83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名师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8〕556号)文件要求,经组织推荐,学校研究同意,推荐龙海霞同志为四川省“天府万人计划”天府名师人选。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学校监察处和人事处(电话:2341639,2342066,2342197)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特此公示
内江师范学院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