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内江市东兴区选举委员会《关于东兴区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安排意见》(内东人委[2011]12号)关于区人大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工作的部署,要求做好东兴区人大代表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方式
《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全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或者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情况。”各政党是指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主要是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所说的选民和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候选人,是指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可以由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各民主党派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是各民主党派人员。各人民团体可推荐有关人员作为代表候选人。各选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人选不能脱离选区范围。
二、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1、应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广大教职工,认真听取和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教职工服务,具有较强的执行代表职务的责任感和履职能力。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民主党派成员和无党派人士教职工;
3、年龄:截止9月29日(含29日),男性不满55周岁,女性不满50周岁;
4、高学历、高职称和女性优先推荐;
5、正处级以上干部和已担任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三、内江师范学院所在选区代表名额
内江师范学院所在两个选区正式代表名额为四人,其中第六选区两名、第七选区两名。
每个选民小组推荐的代表初步候选人限一名。
四、时间要求
请各选民小组于9月14日上午10点前将推荐结果填写《内江市东兴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推荐表》(注意表内选民签名不得少于10人,推荐表需加盖选民小组所在党组织公章)后书面上报选举工作组织协调办公室(校工会)。延期上报无效。
内江师范学院
东兴区第六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组织协调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