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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工会关于评选2012年“五好平安家庭”、“四好平安单身职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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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工会、离退休工作处:

为了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建立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建设高素质的教职工队伍,校工会、精神文明办决定,开展2012年内江师范学院 “五好平安家庭”及“四好平安单身职工”评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五好平安家庭

(二)四好平安单身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评选“五好平安家庭”条件

1、工作学习好;

2、邻里团结好;

3、遵守纪律好;

4、教育子女好;

5、尊老爱幼好。

(二)评选“四好平安单身职工”条件

1、工作学习好;

2、邻里团结好;

3、遵守纪律好;

4、尊老爱幼好。

三、否决条件

(一)“五好平安家庭”否决条件(家庭成员中201211日以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受过党政纪律处分;

2、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夫妻打架、吵架且有不良影响;

52011年考核不合格。

(二)“四好平安单身职工”否决条件

1、受过党政纪律处分;

2、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

3、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负责任,群众意见大;

42011年考核不合格。

四、评选办法及奖励

(一)由二级工会(含离退休工作处)组织评选工作,候选人经单位党政工审核后报校工会。

(二)候选名单于127日前以纸质表和电子文档表交送校工会办公室,经校工会和校精神文明办公室审查后张榜公示。

(三)凡被评为“五好平安家庭”、“四好平安单身职工”的均由学校予以表彰。

 

附件

1.内江师范学院“五好平安家庭” 申报表

2.内江师范学院“四好平安单身职工”申报表

 

 

                                内江师范学院工会

                                2012年11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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