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女教职工大病互助保险工作的开展,为女教职工身心健康提供医疗保障,根据《关于印发< 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工女发[2001]3号),《关于调整(四川省女职工互助保险实施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川工事字[2003]5号)和内江市总工会印发的《四川省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实施办法》的精神,经校工会、校工会女工委员会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校女教职工中开展大病互助保险工作。具体投保事宜如下:
凡属我校女教职工及亲属,年满18周岁至70周岁,尚未发现患乳腺、卵巢、宫体、宫颈、输卵管和外阴癌之一者均可自愿投保、保费自付。
本互助保险期限分三年期、六年期和十年期。三年期的每份保费40元、六年期的每份保费75元、十年期的每份保费100元。每份赔付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被保险人可投保一份至二份,每一被保险人的最高赔付保险金额为20000元。投保人一经投保,不可退保,保险期满,保费不退。
请投保人在所在二级工会填写《女职工大病互助保险计划名单表》,并缴费。希望各二级工会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参保。
请各二级工会于 10月15日以前,将申请登记表及保费交校工会,以便统一办理。
内江师范学院工会
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