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劳模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各二级单位第一轮推荐上报校级劳动模范候选人共19人。 4月4日下午,学校分管领导和工会、监审、人事处、教务处、组织部、宣传部、学工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评议小组,对所有被推荐人进行了资格评议和审查,确认他们均符合学校劳模评选基本条件。经学校研究决定,以二级工会为单位进行第二轮校级劳动模范评议推荐,本次推荐以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的名额进行,即每个二级工会在劳模候选人中推荐教学科研岗劳模不超过5名、管理教辅岗劳模不超过2名、后勤服务劳模不超过1名,凡超过应表彰名额的推荐票无效。各推荐单位应依照《内江师范学院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并兼顾不同方面和层次,充分体现广泛性、先进性和代表性”进行推荐。各候选人的先进事迹材料见校内公告或工会展板。
请各二级工会将本单位推荐表加盖同级党组织印章后于4月15日前报送校工会曾玉祥老师处。
附件1:关于评选校级劳动模范的通知2.doc
附件2:劳模候选人推荐表 .doc
附件3:内师委发﹝2014﹞7号.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内江师范学院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附件4:内师委发﹝2014﹞11号 中共内江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11-2014年度校级劳动模范的通知.doc
校工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