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师工字〔2017〕5号
内江师范学院工会
关于举行“庆祝十九大 赞歌献给党”
教职工歌咏比赛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为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用歌声宣示全校教职员工对党的忠诚, 深情讴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加强我校教职工爱国主义教育,丰富我校教职工校园文化生活,展现我校教职工蓬勃向上的青春风采,经学校工会研究,定于2017年10月30日(星期一)举行“庆祝十九大 赞歌献给党”教职工歌咏比赛。本次比赛由校工会主办、音乐学院承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委会
主 任:史仕新
副主任:张泽辉 卿泽 刘磊
委 员:赵明骅 王 建 唐仁杰 岳兴建 覃华艳
田 波 张莲莲 刘 勇 唐德斌 雷 厉 胡晓东
魏 伟 张建华 李才宝
彭永馨 陈彦如 唐年庆
杜高明 岳兴建 兰永海 黄 平 吕小英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全校教职工。
三、比赛要求及组队办法
(一)每个参赛队演唱1首歌曲,原则上要求为歌颂党和祖国的曲目。
(二)演唱形式:合唱、齐唱、表演唱等。演唱中尽可能加入辅助表演因素。
(三)本次比赛以各二级工会为单位组队参赛,每队原则上不少于20人。内退教职工参加原单位比赛。特邀离退休教职工组队参加表演。单位主要领导带头参与,否则酌情扣分。
(四)各队演唱前10分钟在后台整队入场。每队表演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含朗诵时长),超时酌情扣分。
(五)借用其他单位人员或学生的均为违规。
(六)一律以现场演唱为准,不得播放先期制作录音,否则视为违规参赛。
(七)请各参赛队于即日起至9月26日(星期二)前预报一首歌曲至组委会(行政楼1112办公室)并做详细登记,若曲目出现重复情况,组委会将根据各队登记时间先后,通知后报送的单位更换曲目。
四、评比及奖励办法
(一)评分要求:
1. 内容和形式完美统一,对歌曲有一定的艺术处理,表演手法丰富得当。
2. 演唱效果好,音准节奏准确,完美表达曲目内涵。
3. 指挥和唱队配合默契、服装统一、队列整齐、纪律及精神状态好。
4. 不超过表演规定时间。
(二)评奖办法
比赛由评委当场评分(10分制),根据得分高低评定获奖等级。设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和优秀奖若干。
五、比赛时间地点
2017年10月30日晚7点,东区礼堂。
六、抽签及彩排时间
抽签决定比赛顺序。请各领队于10月16日(星期一)下午三点到行政楼1112办公室抽签并提交演唱歌曲伴奏碟。10月29日(星期天)下午三点各队准时到东区礼堂彩排。
内江师范学院工会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