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校工会会员朋友:
两年来,校工会统一为会员购买由省总工会主办的省职工保险互助会陆续推出的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在缓解广大职工因病致困、因病致贫压力,保障广大职工身心健康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为让此项工会普惠服务惠及更多职工朋友,校工会特将报销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保险责任
因病住院(不含工伤、生育住院及计生手术费)所发生的一次性医疗费用,凡符合当地最新的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且医疗费用超过当地起付标准并已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的,按规定项目和一定比例报销两次住院部分医疗费。
二、受理期限
被保险人应在社保结算医疗费用后两个月内办理申报手续。
三、申报所需材料(以下资料均用复印件)
1.申请表(附件1)
2.医保病人费用支付清单
3.出院病情证明
4.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院票据
6.住院医疗互助保险计划书(暂不需要提交)
7.职工互助保险赔付金转账卡号告知单
(附件2)
四、相关参考文件
1.川工发[]2004]19号(关于实施“四川省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计划”的通知)(附件3)
2.川工事字[2010]29号(关于调整《四川省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
(附件4)
未尽事宜可向内江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职工互助保险办理窗口咨询,电话:2272132;也可向校工会办公室咨询,电话:2340725
同舟共济万难展,互助互爱一家亲。祝您健康幸福!
1-住院医疗互助保险报销申请表.doc
0-职工互助保险赔付金转账卡号告知单(样本).doc
1-川工发[]2004]19号(关于实施“四川省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计划”的通知).doc
3-川工事字[2010]29号(关于调整《四川省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险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校工会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