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川工教科文卫〔2018〕100号《关于命名表扬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调动和提高工会干部和工会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推进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促进我校工会工作迈上新台阶,校工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面向全校21个二级工会开展“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评选推荐工作。
一、 推荐申报时间
12月3-12月10日
二、 推荐评选办法
(一) 模范职工小家
各二级工会结合自身情况,自愿申报。申报单位规范填写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小家推荐审批表(附件2),并于12月10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报校工会吕老师处。
(二) 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全校工会会员。担负或主动支持参与工会有关工作任务,热心从事工会工作、热情服务职工群众的骨干等。各二级工会参照校工会《内江师范学院工会关于评选2017-2018年度支持工会工作领导干部、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精神,由各二级工会在推荐到学校工会表扬的“工会积极分子”中推荐一名参加学校工会委员会评议推荐。
(三)学校工会召开第四届工会委员会全委会集体推荐决定上报省教科文卫工会命名表扬名单。届时,由二级工会主席就申报的“模范职工小家”和推荐的“工会积极分子”在全委会上简要介绍小家建家情况和积极分子事迹。校工会委员对参评的“模范职工小家”和“工会积极分子”进行评分,如果第一轮评分过于分散不集中,校工会委员会可分别对分数最高的前三名进行第二轮评分,确定获得最高分的“模范职工之家”和“工会积极分子”为推荐上报名单。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咨询电话2340725。
附件1:(川工教科文卫〔2018〕100号)文:关于命名表扬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附件2: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小家推荐审批表
内江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
2018年12月3
附件1:
川工教科文卫〔2018〕100号
关于命名表扬省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市(州)教科文卫体工会、各直属高校(单位)工会: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基层工会职工之家建设活动持续发展,提升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经研究,拟在全省教科文卫体系统集中命名表扬一批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工会之友。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表扬的范围和条件
(一)模范职工之家推荐对象为省教科文卫系统的基层单位工会、直属高校(单位)工会及取得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二级院校工会。
模范职工之家的申报对象应当根据《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符合“六型”(规范型、和谐型、服务型、创新型、学习型、安康型)职工之家建设的工作标准,并按照《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模范职工之家考核评分表》(民办单位参照执行),考核评分达到80分以上。
(二)模范职工小家的推荐对象为基层工会组织下属的分(子)单位、车间(工段)、班组(科室)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
模范职工小家推荐对象应当按照《四川省模范职工小家考核评分表》,考核评分达到80分以上。
(三)优秀工会工作者的推荐对象为基层工会专(兼)职干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处级(含)以下干部。优秀工会工作者推荐对象应从事工会工作满三年,且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2.热爱工会工作,熟练掌握工会业务知识,热忱服务职工群众,受到职工广泛信赖,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3.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努力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4.作风民主,勤政务实,清正廉洁,密切联系职工群众,自觉接受批评监督。
5.担任基层工会主席、副主席的,近三年来在会员评家中均获得满意等次(满意率高于80%,且不满意率低于10%)。
(四)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推荐对象为不脱离生产(工作)岗位、兼职从事工会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基层工会会员代表;不脱离生产(工作)岗位的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兼职主席(副主席)、主任(副主任)、委员、干事及工会分会、工会小组的兼职主席(副主席)、组长(副组长)、干事等;职代会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小组)成员、职工代表等;由工会聘请担负或主动支持参与工会有关工作任务,热心从事工会工作、热情服务职工群众的骨干等。
(五)优秀工会之友评选推荐对象为高度重视、长期支持工会工作的各级地方党政、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处级(含)以下领导干部以及非公有制企业党政领导人员。
(六)已受到省教科文卫工会及以上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命名表扬的单位和个人不重复推荐。
(七)基层工会、工会干部所在单位或基层工会、工会干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模范职工之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的推荐对象:
1.工会组织机构、工作机构不健全,或不按时换届选举的;
2.未建有独立的职工文化体育、教育培训等实体化活动阵地的;
3.未依法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
4.落实劳动合同、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
5.未定期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或在近3年的会员评家中未连续获得“满意”等次的;
6.近3年内发生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严重职业病危害事件的;
7.单独建立工会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入会率未达到95%;
8.未依法足额拨缴工会经费、未独立管理工会经费或在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方面有较大违规违纪问题的;
9.有其它不宜评选原因的。
二、有关要求及工作程序
按照当前基层工会(分工会)数量、会员人数,结合近年来各单位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深化职工之家建设活动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按以下程序进行推荐申报。
(一) 初审推荐
此次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之家命名表扬等项目的推
荐工作按照基层工会自查申报,市(州)教科文卫体工会、高校工会、省教科文卫工会审核审定的程序进行。各基层单位根据本通知和《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模范职工之家考核评分表》、《四川省模范职工小家考核评分表》自查评分,形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对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在此基础上,择优确定推荐对象,并于12月28日前向省教科文卫工会报送下列推荐材料:
1. 2018年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推荐情况汇总表》(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
2. 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推荐审批表》(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
3. 《四川省机关事业单位模范职工之家考核评分表》或《四川省模范职工小家考核评分表》(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
4.近三年来会员评家满意度测评表(电子档图片)。
(二)正式申报
省教科文卫工会初审确定本次命名表扬对象后,经申报单位工会委员会研究,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征求同级党组织及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后,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为期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2019年3月22日前报送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
(三)命名表扬
省教科文卫工会参照《四川省模范职工之家建设管理
办法》开展评审工作确定命名表扬对象,对通过评审的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颁发奖牌;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证书。
联系人:胡梦萦,联系电话:028-86121224。
附件:2018年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推荐高校名额分配表。
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2018年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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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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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职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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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职工小家
|
优秀工作者
|
积极分子
|
工会之友
|
各市(州)
|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推荐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之友,成都市一般可推荐各4个(名)以内,其余市(州)一般可推荐各1个(名)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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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工会
|
1
|
3
|
3
|
3
|
3
|
电子科技大学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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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
|
1
|
2
|
西南交通大学工会
|
|
2
|
1
|
1
|
1
|
西南财经大学工会
|
|
1
|
1
|
1
|
1
|
西南民族大学工会
|
|
1
|
1
|
1
|
|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工会
|
1
|
|
1
|
1
|
|
成都理工大学工会
|
|
1
|
1
|
1
|
|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工会
|
|
1
|
|
1
|
|
成都体育学院工会
|
|
1
|
|
1
|
1
|
四川师范大学工会
|
|
1
|
1
|
1
|
|
成都中医药大学工会
|
|
1
|
|
1
|
1
|
西华大学工会
|
|
1
|
|
1
|
1
|
四川音乐学院工会
|
|
1
|
|
1
|
|
成都医学院工会
|
|
1
|
1
|
1
|
|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工会
|
|
1
|
1
|
1
|
|
四川旅游学院工会
|
|
1
|
|
1
|
|
成都工业学院工会
|
|
1
|
|
1
|
|
西南石油大学工会
|
|
1
|
1
|
1
|
|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工会
|
|
|
|
1
|
|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工会
|
1
|
|
1
|
|
|
西南科技大学工会
|
|
2
|
1
|
|
1
|
西华师范大学工会
|
|
1
|
1
|
1
|
1
|
川北医学院工会
|
|
1
|
|
1
|
1
|
绵阳师范学院工会
|
|
1
|
1
|
|
1
|
四川电影电视学院工会
|
|
|
|
1
|
|
四川文理学院工会
|
|
1
|
1
|
1
|
|
四川民族学院工会
|
|
1
|
|
1
|
|
阿坝师范学院工会
|
|
1
|
|
1
|
|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工会
|
|
1
|
|
1
|
|
四川农业大学工会
|
|
1
|
|
1
|
1
|
西南医科大学工会
|
2
|
1
|
|
1
|
|
四川理工学院工会
|
|
1
|
|
1
|
|
内江师范学院工会
|
|
1
|
|
1
|
|
乐山师范学院工会
|
|
1
|
1
|
1
|
|
宜宾学院工会
|
|
1
|
|
1
|
|
西昌学院工会
|
|
1
|
|
1
|
1
|
四川警察学院工会
|
|
1
|
1
|
|
1
|
四川管理职业学院工会
|
|
1
|
1
|
1
|
|
四川广播电视大学工会
|
|
1
|
|
1
|
|
成都师范学院工会
|
|
1
|
|
1
|
|
四川科技职工大学工会
|
|
|
|
1
|
|
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工会
|
|
|
|
1
|
|
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工会
|
|
|
|
1
|
1
|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工会
|
|
|
|
1
|
|
银海眼科医院工会
|
|
|
|
1
|
|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工会
|
|
|
1
|
1
|
|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工会
|
|
|
|
1
|
|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工会
|
|
|
|
1
|
|
四川传媒学院工会
|
|
|
|
1
|
|
合计
|
5
|
40
|
22
|
47
|
18
|
附件2:
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
模范职工小家推荐审批表
分工会委员会(小组)名称: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制
分工会委员会
(小组)名称
|
|
隶属基层工会
名称
|
|
分工会主席
(小组长)姓名
|
|
职工人数
|
|
单位类型
|
|
会员人数
|
|
获得市(州)或省产业级模范职工之家称号时间
|
|
单位所有制性质
|
|
荣誉称号
何时获得何种
|
|
主要先进事迹
(不少于800字;在表格内填写,不加页)
|
|
|
|
|
|
|
|
征求会员群众意见方式与结果
|
本单位公示时间与结果
|
|
|
单位工会组织推荐意见
|
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本单位党组织推荐意见
|
市(州)教科文卫体工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盖章
年 月 日
|
省教科文卫工会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四川省教科文卫工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