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工会关于
第四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三次大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各二级工会: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学校第四届教代会暨工代会第三次大会拟定于2020年4月27-28日召开,按照《内江师范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实施办法》,现将提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20年4月13--20日。
二、提案范围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的建议和方案。
2.有关改革发展,谋划学校发展规划的建议和方案。
3.有关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质量、学科建设、科研工作的建议和方案。
4.有关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人员聘任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5.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工作、改进校风、教风、学风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6.有关管理工作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7.有关整体规划、基本建设、生活服务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8.有关教职工集体福利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9.其它重大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要求
1.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并限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和学校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问题。
2.教代会代表必须以严肃负责的态度行使提案权,拟定提案前应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做到“三性八要点”要求,即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和提案应该 “实事求是,反映大事,一事一案,言之有据,分析清楚,建议具体,简明扼要,书写工整”。
3.教代会正式代表3人以上(含3人)或代表组全体可联合签名提出提案。其中1名代表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4.提案格式
(1)提案必须是一事一案。
(2)提案应在提案征集审理工作委员会印发的提案表格(见附件)上书写,允许另附页补充。
(3)提案必须包括以下三部分:
a.提案题目,即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b.情况分析,即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c.具体建议,即提出解决问题的主张和办法。
5.提案书写必须字迹工整,符合规范且每名提案人都必须手写签名。
四、注意事项
鉴于历次教代会提案均存在一些问题,如反映个别问题、个人问题,缺乏普遍性和代表性,如人员调动问题、个别人兴趣爱好问题;反映肤浅的工作意见,对学校整体工作安排和信息不了解,缺乏建设性或制度性建议,如安装窗帘;书写及格式不规范等。特请二级工会负责人在严格把关的基础上,将符合要求的提案(见附件)于4月20日17:00前汇总交至校工会(行政楼1112办公室),如有疑问,联系电话:2340725。
附:内江师范学院教代会提案表
校工会
2020年4月13日
内江师范学院第四届第三次教代会提案表
编号: 提案分类:
提案人
|
|
附议人
|
|
代表组
|
|
提案时间
|
年 月 日
|
提案
内容
|
主题:
|
案由:
|
解决措施及建议:
|
提案
审核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承办
部门
落实
处理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提案
工作
委员
会检
查意
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提案
人对
处理
结果
意见
|
签字: 年 月 日
|
备
注
|
1、 提案人及复议人必须是教代会代表
2、填写时必须是一事一案
3、内容拦不够填写时可另附纸
4、字迹清楚,不得用铅笔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