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工会:
2025年,学校工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正确引领与大力支持下,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推动学校民主建设,扎实加强教职工队伍及工会组织建设。为更好地调动和激发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推动我校工会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开创工会工作与工运事业的新局面,经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工会积极分子”、“优秀工会工作者”、“支持工会工作领导干部”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工会积极分子:以工会会员为评选对象,按工会会员人数5%比例评选。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以两级工会干部为评选对象,校工会下达评选名额。
(三)支持工会工作领导干部:以副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为评选对象,校工会下达评选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 “工会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具备我校一年及以上工会会员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协助基层单位动员教职工参加工会的各项活动,能够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和参加工会活动;
3.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热心为广大教职工服务,受到群众好评;
4.在本职岗位中表现良好,学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等次及以上。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条件
从事校内工会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工会专兼职干部,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为本单位的工会工作和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具有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围绕学校和所在单位中心工作,积极组织教职员工投身改革和发展,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积极努力;
3.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真务实,廉洁奉公。作风踏实,情系群众,熟悉、钻研工会业务,在实践中勇于探索、勇于创新工会工作;
4.突出工会维权职能,探索建立维权机制,在学校民主管理工作、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关心教职工生活、开展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在本岗位工作中表现良好,学校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等次及以上。
(三)“支持工会工作领导干部”评选条件
1.加强领导和支持工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改善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关心工会事业的发展,积极支持和参与工会重大活动;
2.改善工会工作环境。支持工会依法依章自主开展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把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事更多地交给工会组织去办理,为工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保障工会工作条件。主动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保证工会源头参与,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三、评选要求
(一)二级工会应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开展评选工作。
(二)要坚持标准,认真评选,民主集中,择优推荐,广泛听取广大教职工群众的意见。
四、表彰奖励
校工会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
五、注意事项
各二级工会评选推荐名单请于12月23日前上报校工会,经审定后在校园网公示。评选工作将综合群众意见和组织审查意见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推荐表
内江师范学院工会(妇联)、乡村振兴办
2025年12月18日
初审:何叶 复审:吕小英 终审:周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