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下午,学校第四届教代会暨工代会代表团团长联席会议在318会议室召开,专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内江师范学院章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章程(修订草案)》)。学校第四届教代会暨工代会各代表团团长、副团长出席,会议由学校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黄辉主持。
会议听取了校长办公室负责人代表章程修订小组关于学校《章程(修订草案)》起草的背景和经过、章程结构、修订部分的说明。与会人员对《章程(修订草案)》进行了认真讨论和审议,本着对学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和精神,对《章程(修订草案)》部分内容和文字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学校第四届教代会暨工代会团长联席专题会议关于《内江师范学院章程(修订草案)》的决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厅属高等学校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修订的章程草案,符合学校履行法定义务的要求,是学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宪章,是学校推动综合改革的重要依据。
新修订的学校章程草案,体现了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科学民主管理与依法依规运行有机统一的要求。《章程(修订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外部及内部权利义务关系,健全了决策议事、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明确了服务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构建了运行顺畅、协调高效、充满活力的现代大学治理机制;明晰了学校的发展定位、培养目标、办学方向等重要内容;明确了学校、学生和教职工的权利与义务;阐明了学校的领导体制、决策机制、监督机制和内部治理机制;表明了学校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办学职能,更进一步明确了信息披露、终止和剩余资产处理、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要求,对推动学校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学校正处于发展提速、蓄势崛起的黄金期,也处于转型发展、深化改革的关键期,要以《章程》修订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深化综合改革,释放办学活力,激发内生动力,为加快建设新时代师范大学而不懈奋斗!
(院报记者团 图/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