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根据学校《关于在全校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内师委发〔2026〕16号)精神,结合机关党委相关要求,制定本支部学习教育计划。
一、学习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大力弘扬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作风,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有效防范和纠治政绩观偏差,进一步推动工会保卫支部全体同志以实干实绩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服务师生员工。
二、参加对象
工会(妇联)保卫支部全体党员、干部
三、学习安排
(一)自主学习(3-4月)
支部党员干部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用好“学习强国”“廉洁四川”等平台,用活“党课开讲啦”“青年党员说”、微党课载体,主动学习以下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重要讲话精神;
3.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教育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二)集中学习(4-5月)
1.将主题教育内容融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集体学习活动中;
2.班子处级干部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讲授党课,每人不少于1次。
(三)成果运用(6-7月)
1.个人层面,全体处级领导干部认真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对照政绩观偏差主要问题清单,通过督促检查、调查研究、了解群众反映等途径,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支部全体同志结合学习体会和工作岗位实际进行穿透分析,深入查找政绩观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党性上找差距、查根源、强修养。
2.部门层面,深入查找部门现行制度机制中不符合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规定,及时修订和废除,同时,排查物资采购、安全稳定、学生服务、意识形态等关键领域风险,深化整治师生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机关管理服务质效。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学习教育工作小组,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确保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
(二)坚持统筹推进
支部全体同志要把开展学习教育与做好工会(妇联)、乡村振兴、保卫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三)强化宣传引导
利用用好校园新媒体等平台,深入宣传学习教育部署要求、进展成效及党员干部收获体会,营造浓厚氛围。
工会(妇联)保卫支部
2026年3月18日
初审:何叶 复审:吕小英 终审:周发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