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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紧急通知
    来源:工会   编辑:吕小英   查看: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

当前,国内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我省疫情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省教育厅11月5日防控工作视频会议要求,严格落实“四级”疫情防控机制校园实行闭环管理。现就进一步严格做好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六从严”“六到位”原则,贯彻落实“四早”措施,认真做好“五个必须”,坚决防止疫情向校园扩散蔓延。

二、严格执行进出校门管控制度,校外人员、车辆未经批准严禁入校。师生员工、教职工家属、校内住户、租户进入校园,须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核验身份、亮健康码、扫场所码、体温检测的通行措施。

三、校50以上的聚集性活动应停尽停、应缓尽缓(常规教学除外)。涉及校外人员参加的线下会议、讲座、培训等活动转为线上或延期召开。全体师生员工不得参加近期省内外出现疫情地区的学术交流、考察调研、实习实训等活动。

四、全校教职员工近期非必要不离内、原则不出省。确需离内的师生员工应严格按照“谁申请、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审批手续和程序。离内教职员工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内,返内后第一时间再次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经各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方可返校、返岗。建立工作台账摸排教师在校租住房、在外居住情况。疫情防控应急状态期间,学校各单位、各二级学院师生(含离退休职工)按学校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二级学院总支书记审批,2021年11月9(含)之前出行的检测费用各单位统一汇总后报学校防控办审核签字后报销,2021年11月9日之后非公派出行造成需要检测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各二级学院加强学生疫情防控教育和日常管理,将疫情防控要求精准传达到每一位学生。建立台账,摸清底数,做好学生行踪管控。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请销假”制度,做好因病缺课(勤)病因追踪、发热症状监测等工作,收集每日体温检测等资料备查。一旦发现“红、黄”码学生及时报学校防控办和师院社区。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被赋“红、黄”码人员,严格落实管控,加强对隔离学生的关心关爱,定期走访,做好后勤保障,给予心理疏导和思想教育。

六、全体学生严格执行离校请假制度和返校审批制度,坚持“非必要不出校、非必要不离内、非必要不聚集”,原则上不得离开内江。禁止前往高风险和涉疫地区所在城市。最大限度减少出校,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避免前往密闭空间和人流密集地点。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及时主动报备、时刻关注健康码变化。11月6日后,凡是从市外返回的学生均要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并且到内江后还需再做一次核酸检测。共同居住的同寝室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待“风险人群”“时空伴随”人员或“黄码”人员第一次核酸检测为阴性后,方可外出。

七、加强公共区域防疫管控。在食堂、卫生间等显著位置张贴防疫标识,食堂实行分流就餐,即打即走。校园公共区域实行消杀一周2次;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场所实行一周消杀3次;寝室、办公室等内部空间由学校提供消杀药品自行消杀。

八、全校师生要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师生进入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均要求全程佩戴口罩;讲卫生,勤洗手,保持合理社交距离保持教室、办公室、宿舍等房间干净通风,切实做好个人防护。校医务室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如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不适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尽快到医疗机构排查诊治,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各单位要每日关注疫情形势和政策规定,积极配合学校防控办和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全面做好流调溯源和人员管控工作,落实落细师生健康排查,重点、动态排查近期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并将相关情况向学校防控办和属地社区(乡镇、街道)报告,确保全部排查到位、处置规范妥当、报告及时准确。

十、如有师生员工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四川天府健康通”被赋“黄码”或收到疾控部门提醒短信等,要严格遵守学校及属地规定落实相关措施,积极配合社区执行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并按照“应检必检、应检尽检”的原则进行核酸检测。涉及人员单位要配合做好师生员工的思想教育和生活后勤保障服务。

    十一、按照“应接尽接”的原则,凡无禁忌症、符合接种条件的师生员工必须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因身体原因暂不能接种的师生员工,需提供医院相关证明,待身体恢复后由接种点医生评估是否适合接种,符合条件的立即完成。积极配合,按要求带领3至11岁子女进行新冠疫苗接种。

十二、强化宣传教育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和校园网等多种网络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引导师生增强防病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做好舆情引导,教育引导师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及时宣传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引导广大师生投身疫情防控战斗,汇聚学校阻击疫情的强大合力。

十三、防控工作督导检查组加强对校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对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不力、执行防控措施不到位、落实防控要求不严格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谁的人、谁负责”“谁失控、追谁责”“谁瞒报、追责谁”的原则,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内江师范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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